
一、参赛对象
1.全国各民族(包括港澳台)儿童,年龄4-16岁;
2.以幼儿园、小学、初中、共青团组织、少先队组织、少年儿童活动团体、特殊教育机构等为单位集体组织报名参赛。
二、内容及形式
1.内容健康活泼积极向上,反映当代少年儿童生活、富于时代精神风貌,欢迎反映喜迎奥运、和谐盛世的创作。
2.节目形式分声乐、器乐、舞蹈、语言、戏剧、其他类
声乐类:包括独唱、重唱、表演唱、合唱等。
器乐类:包括独奏、齐奏、合奏等。
舞蹈类:包括独舞、双人舞、群舞(校园集体舞)等。
语言类:包括朗诵、相声、小品等。
戏剧类:包括京剧及各地方戏曲、课本剧、音乐剧等。
其他类:包括艺术体操、武术表演、魔术、杂技、模特表演等。
三、节目报送要求
1.节目报送不收报名费、参赛费、评审费。
2.2006年以来创作的优秀节目均可参赛,提倡有时代特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原创性节目。
3.每单位报送节目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每个节目演出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4.将节目录制为光盘(VCD或DVD),要求画面质量好,音像清晰, 不同形式的节目分别制作,外包装和光盘封面上需注明单位名称、节目名称和形式,同时将节目以视频形式上传至中国教育网络中心(www.i33edu.com),届时将开展报送节目网络大众评选及展播。
5.认真填写节目登记表,加盖报送单位公章与节目光盘一同用特快专递邮寄,可登陆中国教育网络中心(www.i33edu.com)或中国艺术教育网(www.chinaartedu.net)下载节目登记表。
四、评选方式
1、在i33edu.com进行网络大众初评,推荐观众最喜爱的节目;
2、聘请全国权威人士组成专家委员会,根据展演类别分别评比;
3、专家委员会通过审看录像进行初评和复评,评选一、二、三等奖。
五、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名;
2.优秀节目设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
3.设网络最受欢迎节目奖、优秀节目报送单位奖、优秀节目指导教师奖、优秀节目组织奖、优秀节目演员奖、优秀新创作特别奖。
六、获奖待遇
1.所有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2.邀请曾经参加魅力校园系列活动及荣获一、二等奖的部分单位赴京参加庆“六一”晚会暨艺术展演,由电视台录像并播出;
3.所有获奖节目指导教师将有机会参加届时在北京举办的名家讲坛;
4.《中国艺术报》、中国教育网络中心、中国艺术教育网刊登获奖节目名单;
5.获奖优秀节目将有机会参加国内外文化交流、演出等活动;
6.参加晚会暨儿童艺术展演的优秀节目将制成光盘,全国出版发行。
七、特别邀请
1.特邀一个集歌舞书画展示于一体的大型舞台节目《奥运畅想》,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奉献一份个性鲜明的厚礼;
2.为晚会量身打造有时代特征、节日气氛的开场、结尾大型歌舞。
(希望有成熟节目的意向单位主动与组委会联系)
八、文艺晚会
1.晚会主题:魅力校园庆“六一”文艺晚会
2.时间安排:
4月30日:接站,报到,发放资料,召开领队会议
5月1日:节目排练,走台、对光;节目指导,彩排
5月2日:彩排及连排,文艺晚会演出录制
5月3日:艺术之旅(天安门广场参加升旗仪式、登长城、参观中国科技馆、远
眺奥运会主场馆鸟巢)
5月4日:送站,活动圆满结束!
3.录制播出:中央电视台或中国教育电视台
(邀请参加晚会的具体事宜,届时将另行通知)
九、征集时间:
2008年3月——4月20日(报送节目有机会进京参加六一晚会录制)
2008年3月——6月15日(报送节目参加录像评选)
十、重要说明
1.各地选拔机构须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经审核授权后才可组织地方评选和推荐活动。未经组委会审核授权,均属违规,后果自负。
2.参赛作品请自留备份,恕不退还。组委会对所有参赛节目及作品、肖像、音像资料、图片等拥有版权、使用权、播出权、处置权、解释权、出版权、发行权。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组委会。
节目征集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1号9E (100082)
收件名称: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组委会
联系电话:010-62257567\62251845\62251879(兼传真)
官方网站:www.i33edu.com或 www.chinaartedu.net (文件及表格下载)
专用邮箱:mlxywh@126.com
联 系 人:罗老师 尚老师 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