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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校园文艺汇演暨第九届校园春节联欢晚会活动章程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更新:2008-9-10 9:00:11    整理:hook  正文文字:

一、活动宗旨

  展现校园文化风采,打造艺教名校品牌,推广素质教育成果,构建和谐教育环境。

二、征集对象

  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含特殊教育)、幼儿园、青少年培训机构的师生。

  提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局、教育学会、教科(院)所、电视台选拔推荐节目,集体报送。

三、征集内容

  1.艺术表演节目类

    声乐类:包括独唱、重唱、表演唱、小合唱、合唱等。

    器乐类:包括独奏、齐奏、合奏等。

    舞蹈类:包括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群舞(校园集体舞)等。

    语言类:包括朗诵、相声、小品等。

    戏剧类:包括京剧及各地方戏曲、课本剧、音乐剧等。

    其他类:包括主持、艺术体操、武术表演、魔术、杂技、模特表演等。

  2.艺术作品类

    绘画、书法、篆刻、剪纸等(择优参加晚会特邀节目长卷展示)。

  3. 校园故事征文

    由师生书写发生在2008年校园中真实感人的故事,或反映学校文化、特色的内容,具有教育意义(字数不限,A4纸打印,注明征文字样),征文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四、作品报送

  1.节目报送不收报名费、参赛费、评审费。

  2.节目内容表现校园风采,健康活泼;贴近师生,贴近生活;迎春特色,欢乐祥和。

  3.近年来的优秀节目均可参赛,提倡有时代特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原创性节目。

  4.每单位报送节目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每个节目演出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5.将节目录制为光盘(VCD或DVD),要求画面质量好,音像清晰, 不同形式的节目分别制作,外包装和光盘封面上需注明单位名称、节目名称和形式。也可以将报送节目以视频形式上传至中国教育网络中心(www.i33edu.com),届时将开展报送节目网络大众评选及展播。

  6.认真填写报送登记表,加盖报送单位公章与节目、作品一同用特快专递邮寄,可登陆中国艺术教育网(www.chinaartedu.net)下载相关表格及文件。

五、奖项设置

  专家评委会对报送的节目、作品进行初评。奖项设置为:优秀组织奖、优秀节目奖、优秀作品奖、编导(指导)教师奖、优秀演员奖,各奖项分别设一、二、三等奖。

六、文艺汇演

  1.从获得录像评比一、二等奖的节目、作品中选出部分优秀节目入围汇演。

  2.专家评委会对入围汇演节目的编导老师进行面对面的集中指导培训,提升节目质量。

  3.凡入围汇演并进京的单位由主办单位颁发“魅力校园2008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证书、奖牌,并向校长颁发“魅力校园2008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工作者”证书。

  4.参加汇演的节目,根据节目形式、年龄层次分五个场次进行角逐,专家评委会现场评比,评选出 “魅力校园第四届全国校园文艺汇演暨第九届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优秀节目奖、优秀编导(指导)奖、优秀演员奖,分别设金、银、铜奖。另特设优秀组织奖、特色节目奖、创新编导奖、精神风貌奖、网络最佳节目奖,由主办单位分别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和奖牌。

七、汇演荣誉

  1.颁奖盛典:颁奖大会将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有关单位领导和著名艺术专家将莅临颁奖并与获奖者合影留念。

  2.电视播出:中国教育电视台、各省教育电视台将播出校园文艺汇演盛况。             

  3.报纸宣传:参加汇演的单位,将在《中国教育报》、《中国艺术报》给予宣传和报道。

  4.网络推广:新浪视频、中国教育网络中心持续展播进京汇演节目,接受观众投票,评选出最佳节目奖。国内多家著名网站为参演单位载名宣传,并在中国艺术教育网站名校风采专栏建立宣传单元。

  5.光盘发行:参加汇演的优秀舞蹈节目入编由“天天艺术”出版发行的《魅力校园全国优秀校园舞蹈展演》;汇演节目由国家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赠送汇演单位。

  6.画册纪念:参加汇演单位的艺术教育成果和节目剧照入编《魅力永存》纪念画册。

  7.演出交流:优秀节目将邀请参加魅力校园对外交流系列活动及“六一”文艺晚会。

  8.专家指导:所有原创节目将得到著名教育专家、艺术家的指导和点评。

八、特别邀请

  为充分展示我国教育取得的丰硕成果,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增设特邀节目:

  1.征集反映“爱我中华,和谐盛世”题材的美术作品,经专家评选择优在中国艺术报、

    中国艺术教育网刊登,晚会期间邀请优秀代表参加歌画舞长卷展示。

  2.为晚会量身打造的开场、结尾大型歌舞,充分体现魅力校园喜迎春的特色。

九、校园春晚

  从获得汇演金、银奖中选出不同艺术形式的精品节目参加第九届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晚会由中央电视台导演、录制,著名主持人倾情主持,校园艺术精英与深受广大师生欢迎的歌唱家、明星同台演出。春节期间,晚会实况将在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隆重播出。

十、重要说明    

  1.各地选拔机构须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经审核授权后才可组织地方评选和推荐活动。未经组委会审核授权,均属违规,后果自负。

  2.参赛作品请自留备份,恕不退还。组委会对所有参赛节目及作品、肖像、音像资料、图片等拥有版权、使用权、播出权、处置权、解释权、出版权、发行权。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组委会。


  节目报送:2008年9月——2008年12月10日(以邮戳为准)
  汇演初评:2008年11月——2008年12月下旬
  邀请入围:2008年12月——2009年1月
  赴京汇演:2009年1月中旬

  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1号9E   邮编:100082
  收件名称: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组委会
  联系电话:010-62257567  62251879  62251845
  官方网站: http://www.chinaartedu.net(文件及表格下载)  
  专用邮箱: mlxywh@126.com
  联 系 人:罗老师  李老师  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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